北海市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收费标准
房屋新闻: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幼儿园作为儿童启蒙教育的重要场所之一,其房屋安全性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幼儿园房屋的安全性,北海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幼儿园进行安全性检测,并提供鉴定报告。
检测项目:北海市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检测项目
内容
结构安全性能 | 包括楼层受力、结构强度、抗震性能等 |
消防安全性能 | 包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等 |
基础安全性能 | 包括基础地基是否稳固、排水系统是否正常等 |
服务中心: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北海市政府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的颁发。该机构专业、**、严谨,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检测和鉴定报告的出具。
价格:北海市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的收费标准为5.00元/平方米。
北海市政府高度重视幼儿园房屋安全性的检测和鉴定工作,旨在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希望幼儿园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控房屋安全性检测,确保幼儿园房屋的安全性。
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的步骤内容及要求
1、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的基本步骤
确定后续使年限一选择鉴定方法一现场地调查与检测一两级鉴定综合评定一给出抗震鉴定结论一抗震鉴定报告(或意见书)。按不同的后续使年限。抗震鉴定方法将建筑分为三类:
1)后续使用年限3O年的建筑称为A类建筑。指在80年代89抗规前或上世纪70年代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
2)后续使用年限4O年的建筑称为B类建筑。指90年代后~2001年建造的现有建筑: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称为C类建筑。指2OO1年后建造的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Ol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2、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1)对校安工程房屋建筑现状的调查,搜集校舍的勘察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调查施工质量和维护的情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①校舍的实际使用工况与原设计或竣工时的情况有无异同:②校舍存在的缺陷需要从事结构受力的角度.检查结构的使用与原设计条件有无较大的变化。抗震鉴定时要求建筑的现状良好,也就是从建筑外观看,不存在危及安全的缺陷,现状存在的缺陷属于正常维修范围之内;③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当原始资料不全时,应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补充实测。
2)根据各类建筑的结构形式、结构布置、构造、荷载工况和构件抗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3)针对校舍工程的房屋建筑整体抗震性能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校舍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校舍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抗震鉴定和加固。不能只偏重于对某个构件和部位的鉴定,缺乏对总体结构抗震性能的判断。认为单个部件不符合抗震要求,就仅对该部位进行加固处理的方法,有可能在加固后形成新的薄弱环节,增加校舍房屋的加固量。在抗震鉴定中,应将构件分成具有整体影响和仅有局部影响两大类。前者以主要承重构件、抗侧力构件及其连接为主,不符合抗震要求时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对结构综合抗震能力的影响较大,采用“主体影响系数”采表示;后者指次要构件、非承重构件、附属构件和非必需的承重构件(如阳台悬挑梁、出屋面楼梯间等),不符合抗震要求时只影响结构的局部,只需要维修加固处理。采用“局部影响系数来表示。
4)对建筑结构抗震鉴定的结果,规定为五个等级:合格、维修、加固、改变用途和较新。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注明后续使用年限。维修是指少量次要构件不满足要求。结合维修处理。加固指不满足鉴定要求,从政治、经济、技术的角度。通过加固能可以到鉴定要求,按加固规程加固,建议在鉴定报告中给出加固方案。改变用途是指不满足鉴定要求,但可通过改变用途降低设防类别,使其通过加固或不加固达到新的鉴定要求。较新是指结合城市或长期规划拆除现有校舍,重新建设。
幼儿园安全检测——单跨框架结构体系学校鉴定:
很多中小学教学楼和生活设施建筑都采用单面走廊的形式,其结构形式也相应采用了单跨框架结构体系。而单跨框架作为框架结构的特殊形式,其抗侧移刚度小,耗能能力弱,结构冗余度小,在遭遇强烈地震时,很容易
由于单个竖向构件发生破坏继而引发结构连续倒塌。这类建筑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国内外历次的地震中都证明这种结构体系对抗震严重不利,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新设计的建筑应当尽量避免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已建成的单跨框架结构应当进行抗震鉴定并加固以提高其抗震能力。
1 抗震鉴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5 条规定:“高层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多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
框架结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6.2.1条也规定:“框架结构不宜为单跨框架,乙类设防时,不应为单跨框架结构”。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单跨框架结构均在国家规范限制使用之列,但也根据其高度及设防分类而有所区别对待,特别是对于既有房屋的鉴定,其规范的应用较应该因实际情况而定。对此,《建筑抗震鉴定标准》*6.
1 . 2 条有专门论述:“现有钢筋混凝土的抗震鉴定,应根据其设防烈度重点检查下列薄弱部位:一、6 度时,
应检查局部易掉落伤人的构件、部件及楼梯间非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二、7 度时,除应按**款检查外,尚
应检查梁柱节点的连接方式、框架跨数及不同结构体系之间的连接构造;三、8 、9 度时,除应按**、二
款检查外,尚应检查梁、柱的配筋,材料强度,各构件间的连接,结构体系的规则性,短柱分布,使用荷载的大小和分布等。”可见对于现有建筑所需鉴定范围(包括框架跨数)除考虑建筑用途、层数、高度等外,与其抗震设防烈度较是密切相关。根据《抗震鉴定标准》6.2.8条规定,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房屋,应对其采取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