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应将存在下列问题的检测批确定为重要的检测批:
1 有质量争议的检测批;
2 存在严重施工质量缺陷的检测批;
3 在全数检查或核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检测批。
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应将存在下列问题的构件确定为重要的检测批或重点检测的对象:
1 存在变形、损伤、裂缝、渗漏的构件;
2 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和连接;
3 受到侵蚀性环境影响的构件、连接和节点等;
4 容易受到磨损、冲撞损伤的构件;
5 委托方怀疑有隐患的构件等。
当为下列情况时,检测对象可以是单个构件或部分构件,但检测结构不得扩大到未检测的构件或范围:
1 委托方制定检测对象或范围;
2 因环境侵蚀或火灾、爆炸、高温以及人为因素等造成部分构件损伤时。
建筑结构的全数检查或核查发现委托项目以外的问题时,应通过协商调整检测项目和检测批的检测对象。
建筑结构检测应针对结构存在的问题选择适用的结构层面的检测技术。
根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新版第三章基本规定,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项目、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的检验、检测、观测和监测等方法。具体检测方法和抽样方案如下:
# 建筑结构检测宜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检测项目的特点综合下列方式确定检测对象和检测的数量:
1 全数检测方案;
2 对检测批随机抽样方案;
3 确定重要检测批的方案;
4 确定检测批重要检测项目和对象的方案;
5 针对委托方的要求采取结构专项检测技术的方案。
# 下列项目的核查检查宜采取全数检测方案:
1 结构体系的构件布置和重要构件核查;
2 支座节点和连接形式的核查;
3 结构构件、支座节点和连接等可见缺陷和可见损伤现场检查;
4 结构构件明显位移、变形和偏差的检查。
既有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是一-项较为全面评价结构正常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工作。因此,对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检测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测的重点部位、对建筑结构承载能力和性能有直接影响的主要构件及其主要的检测项目。其抽样数量要与新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有所区别,即重要部位、主要构件应多抽样,其余构件可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比如,框架柱与框架梁、板相比,框架柱则更为重要一些,因为框架柱是整体结构中的主要承重构件和抗侧力构件,而框架梁、板的影响范围一般比柱要小。
检测工作程序是指从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开始,到提交委托方检测报告全过程的工作步骤基本要求,是保证检测工作延体7正常进行和保证检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规定,建筑结构检测的工作程序宜按图1-1进行。当有特殊要求时,也可按鉴定的需要和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进行。
一项完整的建筑结构检测工作应包括接受委托、调查、制定检测方案、确认仪器设备状态、现场检测(含补充检测)计算分析和结果评价、出具检测报告等内容。